《那男人他句句不离:听我媳妇的》中的李清韵顾庭舟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年代类型的小说被洛浅浅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那男人他句句不离:听我媳妇的》小说以500065字,最新章节第 235章 番外的已完结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
一、作品简介
小说那男人他句句不离:听我媳妇的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洛浅浅,主角是李清韵顾庭舟。主要讲述了:上辈子他是没有回家的,领导特意给他批了半年时间养伤,他住了几天就出院回宿舍待着,没有告诉家人自己受伤的事,在勤务员的帮助下,养了一个半月,伤口恢复的差不多,就开始工作,带队伍操练。因为这件事,他在整个……
二、书友评论
书名也可以叫《重生后金手指老婆给我美满人生》,
简介:老天给我一个重生机会让我重新再爱我的俩个孩子一回!还给我送了个强大的金手指—美丽善良温柔?的物资大佬老婆。在我没回家前就接下招娣的烂摊子照顾好俩个小孩并细心教育,家里也打扫的干干净净,爸妈那边也孝顺,当我揭开老婆的神秘面纱后,就没有后顾之忧安心回队里努努力上升,后面还一举🉐️女,老婆事业心也爆棚赚了丰厚身家 我啊~这辈子得亏有了金手指 细心教导才改变了俩个儿子的命运,还有一个可爱又让人自豪的小公主,下辈子还找她
很好看,只是三个儿女居然都跟三个朋友的孩子结成亲家有的那个不过还是很好看,但那个大哥一家除了大妮是好的其他都是一言难尽
哎呦喂,看的我好闹心,先说第一世,男主渣到没边,娶了女主又不负责任,给10块钱自生自灭 儿子也不管,原主,都是那个年代的可怜人,越往后看越觉得原主不值,会保护妹妹,被父母逼迫,要不是这么奇葩的父母都不至于这么惨的结局,那些维护男主的,真是脑子有泡,前世是最可怜的,就是两个孩子,原主也有错,最大问题还是男主甩手掌柜,原主和两个孩子,都是因为各种问题得不到爱,一步一步走向极端,因为别人的一点关爱而非而扑火,真是受不了,虽然说是小说,那往现实说一点,根本就没有第二次后悔的机会没有重生的机会,珍惜眼前人各位朋友。整体看起来,也是有血肉的小说,都是一些可怜人,感觉就像一朵玫瑰,表面看起来光鲜其实烂到骨子里,每一个的人物都像一所导火线 一点一点的腐蚀,缺一不可,幸好这是小说,男主第二世,也终于是,有点用了,还是那句话 夫妻不和 可怜的就是孩子,受伤最大的还是孩子,有和后妈就等于有后爹
一般,看过很多年代文,我也知道看病,虽然女主的妹妹,被打的很惨,骨折了,但是按照那个年代,真不需要花八十多块钱医治,可能是看到很多题材了吧,觉得这本没有新颖的,都很奇怪
男主挺好的,很少看到年代文有人设好的男主,前世到后面男主也想到原主应该是因为原生家庭的原因才性子不太好,加上男主给不了她安全感和关怀导致原主走了歪路。男主重生回来也是想着弥补还想着把原主的性子掰回来,所以觉得男主人品真挺好的。女主也不错,但就是觉得原主可惜了,让男主愧疚和想弥补的人不在了!
三、作品赏析
上辈子他是没有回家的,领导特意给他批了半年时间养伤,他住了几天就出院回宿舍待着,没有告诉家人自己受伤的事,在勤务员的帮助下,养了一个半月,伤口恢复的差不多,就开始工作,带队伍操练。
因为这件事,他在整个团里都出名了,人送外号,顾三郎,拼命三郎的意思。
时过境迁,很多事情再看,其实觉得挺傻缺的。
二十五岁的顾庭舟一心只想一路往上爬,忽略了沿途的风景。
而五十五岁的顾庭舟想要的很简单,不过是父母康健,孩子承欢膝下,健康快乐成长。
顾家岭生产大队
大宝蹑手蹑脚的从炕上爬起来,准备去嘘嘘。
“大宝,你干啥呢?”李清韵被大宝起床的动静惊醒,也翻身坐起来。
“没,没什么。”大宝看自己把妈妈吵醒了,生怕挨打,穿上鞋就跑。
李清韵无奈一笑,也起身准备收拾。
家里大体收拾干净了,现在就还有箱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得归置一下。
她凭着李招娣的记忆找到炕柜里藏钱的地方。
掏出一叠钱,数了数,竟然有一百多块,她本以为最多有个几十块就顶天了,另外还有一些票证。
毕竟这几年陆陆续续收到五六百块,有一半都贡献给了娘家,落到李招娣自己手里的,最多两百多三百块的样子。
能存下一百多还是不错了,其实李招娣有点穷人乍富的意思,虽然也想极尽享受,但是又怕有一天没钱一无所有。
所以她虽然经常打扮自己,买一些自己没享受过的东西,但是不该花的她一分钱也不会掏。
像她儿子的衣服,鞋子这些,大多都是孩子爷奶给的,都是从别人那里得了旧衣服送过来的,只有一小部分是娘家父母来拿钱的时候,觉得空着手不好看,拿着弟弟小时候的破布烂衫过来充数的。
总之这两个可怜的娃整天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又旧又破,有的连原本的颜色也看不出来了。
这一百多块钱,都是她亏待了孩子存下来的,也难怪人家看不起她,这是什么猪肉不如的妈,自己的衣服一箱子都是崭新的,两个孩子只有几件不合身的烂衣服,短的短,长的长。
看的李清韵直想骂人。
她直接把那些破烂的衣服全部挑出来丢掉,给留两件这几天换洗的就行,反正她会重新给他们做新衣服,多做几套换着穿。
她自己就不需要了,毕竟箱子里一箱子呢,李招娣虽然人烂,眼光倒是挺好,做的衣服都是这个时代顶好看时兴的款式,符合时代特色,她就不用再做了。
李招娣居然还藏了一包麻花和一包水果糖在炕柜里,也不怕招虫子。
她把炕柜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拿出来,钱偷偷收进空间里,衣服折叠好放回去,
大宝在一边认真的帮忙叠衣服,一边偷偷看放在旁边的油纸包,心想妈妈这是藏的什么好吃的,有点香呢。
“你想吃吗?”李清韵诱哄道。
“大宝不吃,妈妈吃。”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些东西都是妈妈一个人的,垂涎也会挨揍。
讨好的小表情让李清韵心里很不是滋味,也没了要逗他的意思,直接打开装麻花的油纸包取了一根递给他。
“喏,吃吧,吃饱了继续看着二宝。”
大宝确定了她的表情,是真的要给他,一瞬间蜡黄的小脸都亮了起来,眼睛笑的眯成月牙弯弯。
捧着大麻花,啃了一小口,笑的像个偷腥的猫。
真是容易满足的孩子啊。
李清韵找出纸和笔,列出明天要买(拿出来)的物资。
米、面、油、调料等肯定是要的,各拿一些先吃着,还有棉布得拿多几匹,要给两个孩子做新衣,给二宝做尿布,家里有的地方也需要用布。
最重要的是补充营养的肉和鸡蛋,只可惜现在是夏天,没有冰箱肉不敢多拿,放不住。
还有奶,二宝的奶粉奶瓶得拿出来,在大宝面前过个明路,就说是他爸寄的奶粉票买的,她就不用给二宝喂个奶粉还得东躲西藏的了。
大宝也得补充营养,儿童奶粉给他喝起来。
现在热,炕上铺的草席,但是过段时间就冷起来了,床单被子得提前拿出来准备着,以前的被子盖了几年已经又脏又旧而且不保暖了,床单也是东一块西一块没洗掉的污渍,必须换。她刚刚已经把它们单独放起来,准备冬天当褥子。
这茅草房顶,自从搬家过来换过一次草就没动过了,之前已经偶尔出现漏雨的情况,李招娣也没管。
这个问题必须想办法解决,还得买点白灰把家里刷一刷,收拾一下,看着总能舒服点,虽然条件艰苦,但是总要努力创造快乐。
厨房里的刀得重新换一把,都豁口了,盹的连切菜都切不动。
幸好之前她收拾私人物品的时候,把自己家里用的一套刀具都装进空间了,刚好能拿出来用。
还得拿一些零食出来,来不及做饭的时候,能垫一垫。
大概就是这些,到时想起需要什么再说,反正家里就大宝二宝,大宝也还小,好唬弄。
列好单子,一看时间已经五点,二宝也醒了,换了尿布,又到喝奶时间。
李清韵把大宝支开,给二宝喂奶,小家伙喝了两顿奶,已经习惯了奶瓶,吭哧吭哧的两三分钟就干完一瓶奶,开心的吃手手。
李清韵收起奶瓶,把二宝交给大宝看着,从柜子里抓了两颗水果糖给大宝。
“这一包水果糖妈就放在这个柜子里,你每天只能吃两颗,不许多吃,吃多了虫子就会把你的牙齿吃掉。”
“不要,大宝听话,虫子不吃大宝的牙齿。”大宝有些滑稽的捂住自己的小嘴巴,逗的李清韵哈哈大笑。
满足了自己的恶趣味,李清韵正准备起身去做晚餐了,一颗剥开的水果糖递到嘴边上。
“妈吃。”
李清韵有些复杂的看着孩子纯真的眼睛,他明明没有从母亲这里得到过温暖,却还是善良的选择原谅。
这样的单纯的孩子,真的很难把他同书里那个无情无义的反派扯上关系。
李清韵就着大宝的手吃了水果糖,甜蜜蜜的味道在嘴里化开,甜到了心里。
“大宝也吃,吃完跟弟弟玩一会,妈给咱做饭去。”李清韵起身准备做饭。
走到门口又回头叮嘱道:“千万别给弟弟吃糖果,他还不能吃,而且会噎住。”
大宝已经很久没吃过糖果了,上次还是爸爸回来的时候,二宝更可怜从来没吃过,他正想把自己这颗分成两半,一人一半,就被妈妈的话劝退了。
农村里都是早早的吃晚餐,早早躺下睡觉,这样不费灯油。
李清韵点火把粥煮上,到自留地摘几根黄瓜凉拌当下饭菜,就是简单的一餐。
对李清韵来说这就是最普通不过的饭菜,对大宝来说却有些疑惑,妈这是不过日子了啊,早上米粥,中午鸡蛋面,晚上米粥。
这点米吃完了弟弟就没有米汤喝了。
“妈,我们吃红薯,米留给弟弟煮米汤喝吧,弟弟肚子饿了会哭。”他小心翼翼的观察着李清韵的脸色。
真是个好孩子,这么小,自己也在饿肚子,却已经懂得照顾弟弟了,他是经历了多少才会变成书里写的那样冷酷无情的呢?
“吃你的饭,不会饿着你弟弟的。”李清韵假装虎着一张脸说道。
“哦。”大宝沮丧的低着头。
“我明天就去公社买东西,不会断你弟的粮,放心吃吧。”
大宝马上露出一个讨好的笑脸,开始喝起自己的粥来。
饭后收拾完,在院子里纳了会凉,又到了睡觉时间。
穿进书里的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小说《那男人他句句不离:听我媳妇的》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