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新歌,我讓親媽爆紅全網了》中的人物設定很飽滿,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現的價值,推動了情節的發展,同時引出了李智李竹月的故事,看點十足。《一曲新歌,我讓親媽爆紅全網了》這本已完結都市腦洞小說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節第104章 番外,已經寫了210419字,喜歡看都市腦洞小說的書友可以試試。這本書又名《團寵小正太,一首神歌殺穿娛樂圈》。
一、作品簡介
一曲新歌,我讓親媽爆紅全網了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忘劍公子,主角是李智李竹月。主要講述了:清晨,清風徐來,鳥兒歌唱。陽光透過窗戶,照了進來。李智醒了。洗漱完畢,他就看到一個大紙箱。新出現的紙箱。李智好奇,就過去打開一瞧。頓時目瞪口呆。裡面有一件藍色的裙子,兩條白色的絲襪,還有一些裝飾品。這……
二、書友評論
這本小說寫的不錯,主角的母親李竹月的人物形象描寫比主角都多,主角李智的萌描寫的不夠具體,側面的描寫偏多。結局太趕了,母親救孩子的畫面可以清楚的描繪一點。我挺喜歡這類小說的,就是作者寫的有點少,有種感覺讀著讀著斷片了,但總體來說,我個人認為不錯,期待作者新作。
希望作者繼續努力,加油!
(˵¯͒〰¯͒˵)٩(๑•ㅂ•)۶(ง •̀_•́)ง加油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不喜勿噴。竟然你已有讀這本書的想法,不妨讀一讀,不要被評論帶節奏。)
打發時間可以,畢竟成也5歲,敗也5歲,要不是還可以看看,這書在我這,三星都夠嗆
在直播裡面,教人家告白的時候就親對方。不管同不同意,無論男女都是耍流氓好吧
1-抓緊更新,2-抓起來喂一斤巴豆粉,扔廣場上三個小時,時間定在晚上六點到九點
作者大大看看我,我來推薦三首歌:天堂島之歌—–海底——炸學校——。求作者大大看看,我實在太想知道這三首歌會有怎樣的劇情了
三、作品賞析
清晨,清風徐來,鳥兒歌唱。
陽光透過窗戶,照了進來。
李智醒了。
洗漱完畢,他就看到一個大紙箱。
新出現的紙箱。
李智好奇,就過去打開一瞧。
頓時目瞪口呆。
裡面有一件藍色的裙子,兩條白色的絲襪,還有一些裝飾品。
這是嫦娥如夢令皮膚的衣服。
李智更加好奇了,不知媽媽買這些東西幹嘛?
“洗手來吃飯。”李竹月的聲音響起。
飯桌上有五碗瘦肉粥,熱氣氤氳升起。
人未到,李智的聲音就傳了過來:“媽媽,你買那些衣服是要幹什麼?”
李竹月過去,將他抱起來,放在兒童專屬椅子上坐著,端了一碗粥到他面前,微微一笑道:
“我開始直播的時候,和粉絲們約定好,訂閱達到50萬就給他們一點福利。”
“你要cos嫦娥?”
“對的。”李竹月點點頭,吹了一下粥,“有點燙,你等下再吃。”
“嗯嗯。”
“網友們要看的是衣服嗎?”李智凝視她的眼睛,鄭重地說,“他們什麼心思,你都不知道嗎?”
還沒等媽媽說話,李智就接著說:“他們下賤,你明知道他們饞你的身子,卻還要cos,這不是將自己打扮成肥羊,送到狼群當中嗎?傻不傻呀?”
李竹月一臉凝重。
她不是在擔憂cos的事,而是在擔憂,李智只是個5歲的孩童,怎麼會知道這麼多知識的?
這未免也太早熟了吧?
“你怎麼知道這麼多的?”李竹月盯著他。
李智一臉鎮定,臉不紅心不跳地瞎扯:“看一本小說,如同旁觀一個人的人生,你別看我容貌才5歲,但我看了大量的書,心理早就成千上萬歲了…”
“人小鬼大,以後不準再看亂七八糟的書了。”李竹月笑著颳了刮他的鼻翼。
李智昂起頭顱:“我看的可都是名著。”
“並不是所有的名著都適合你這個年齡閱讀。”李竹月捏了一下他的臉蛋,再伸手摸一下碗,不燙了。
可以喝粥了。
李智嚐了一口,真是好吃。
他邊吃邊說:“媽媽,你還沒回答我說的cos事呢?”
“我也不想給他們cos,但都已經答應了。”李竹月嘆了一口氣。
和JY公司的合同到期後,她才可以開直播。
剛開始直播時,人氣比山谷還要低。
只有寥寥幾十人。
她一時衝動,就拋出了這一承諾。
等冷靜下來,就後悔了。
但她沒有立即出爾反爾,因為她覺得,訂閱達到50萬,在五年前都難以達到,更別說現在了。
豈料現在,訂閱不但超過50萬,還高達百萬。
“答應了,也能反悔呀。”李智的臉皮比城牆的拐角還堅厚。
“做人不能言而無信。”李竹月一本正經的說,她可不能做了壞榜樣,教壞兒子。
李智沉吟片刻,想了個辦法:“要不這樣,我替你cos,這樣就不算爽約了。”
“你能cos什麼?”
“蔡文姬。”李智的王者技術雖然不好,但對於裡面的英雄,還是熟稔於心的。
“嗯,這樣好像真的行。”李竹月嘆了一口氣,“可是我買的那些東西就浪費了。”
“不浪費,你可以穿給我看,我給你拍幾張美美的照片。”李智眼神乾淨如泉水,他可不像網上那群lsp,他只是個孩童,能有什麼壞心思?
只是單純地欣賞美好的事物。
“好。”李竹月頷首,“先填飽肚子。”
兩人不再說話,都默默地吃起粥來,李智吃得很慢,也吃得很少,舉手投足之間都是優雅的貴公子模樣。
李竹月就不一樣了。
她如同掃蕩敵營一樣,手起刀落,不帶猶豫地將碗裡的東西消滅得一乾二淨。
吃飽喝足之後,李竹月並沒有cos,而是將買來的衣物拿去清洗一遍。
新買的衣服,都得洗一遍,這樣穿起來既乾淨又放心。
晾好衣物,李竹月就帶李智出門。
出門幹什麼?
自然是購買cos蔡文姬需要用到的衣物。
在陽光小區的10公里外,有一家角色扮演服裝店,專門給coser提供各種各樣的衣服。
他們抵達這家店。
店裡十幾位顧客在挑衣服,其中有幾位穿著二次元衣服的小姐姐。
自從李智出現,她們的目光就停留在他的身上,沒有移開過。
“我可以和你拍一張照片嗎?”有個小姐姐膽子比較大,蹦蹦跳跳到李智的面前,露出兩顆尖尖的虎牙。
“你回答我一個問題,我就答應你。”
“好。”小姐姐淺淺一笑。
李智問:“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什麼?”
小姐姐有點傻傻的,想了許久才說:“我知道了,是生與死,也就是常說的陰陽相隔。”
“不是。”李智搖搖頭。
“那是什麼?”別說其餘的小姐姐了,就連李竹月都好奇地望過來。
李智一本正經地撩起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也不是我在天涯你在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旁,你卻不知道我喜歡你。”
小姐姐們立馬愣住。
要是別的男人怎麼說,肯定是縱橫情場多年的渣男,她們不會理會,只會遠離。
但李智只是個小朋友。
她們的臉不自覺地紅了起來。
“小弟弟,你可真會撩。”那位長有虎牙的小姐姐,忍不住蹲下去,親了一口李智。
真是奇怪,她心裡好像有隻小鹿在跳舞。
“糯米糰子這麼小就會撩妹了,長大了還得了?”李竹月笑了起來。
哪個母親,不喜歡自己的兒子會撩妹?
店裡的小哥哥都羨慕地盯著李智,心裡暗暗嘆氣,他們要是這麼厲害,也不至於單身了快二十年了。
連個小孩都比不過,真是可以撒泡尿淹死自己了。
“現在可以和你合照了嗎?”小姐姐笑著問,露出了兩顆小小的虎牙。
“當然可以。”李智比劃出OK的手勢。
“咔嚓!”
“咔嚓!”
幾位小姐姐都搶著和李智合照。
合照完都在他臉蛋上留下一個草莓。
李竹月挑好了衣物,付完款,就帶著李智回家。
“有緣再見哦!”李智朝她們揮揮手。
“小弟弟再見,有空來看漫展,我們都在。”幾位小姐姐也朝他揮揮手。
ps:簽約了,可以好好更新了
小說《一曲新歌,我讓親媽爆紅全網了》試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