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敏敷衍了兩句就立刻斷了連線。
張沉嘆了口氣,“希望這位寶寶度過難關後能夠本著道義原則將錢還了。”
下面的評論區還在因為訴訟時效的事追問。
“張律師,訴訟時效一到,真的連法院都管不到這筆借款了嗎?”
張沉點頭,“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本質是為了督促權利人及時行權。說白了,就是你自己都不著急,等到時間一長,舉證困難的時候,你再來讓法院幫你審理追要這筆錢。相當於你躺在權力上睡眠,這種行為法律並不提倡。”
“那這樣一來,豈不是隻要我拖欠三年,這筆錢就可以不用還了?”
張沉搖頭,“也不全是這樣,訴訟時效在特殊情況下還可以中止或中斷,比如我剛剛問歡樂豆寶寶期間對方有沒有跟她催要過這筆錢,如果對方在這期間有過催要,那麼訴訟時效也會中斷,從她收到催要通知的時間開始從新計算。”
“如果她沒有收到催要的通知呢?”
“沒有收到就不存在這種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
不過,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人借出錢三年都不要的呢?除非真的錢多,不在乎那一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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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婉訴吳敏的民間借貸案很快到了開庭日,趙桂蘭、吳亞澤也一起跟過來旁聽。
蘇婉剛到,吳亞澤就上前一步,東張西望,想看看蘇婉身後有沒有跟什麼男人。
即便他對蘇婉更多地是嫌棄,他也不允許別的男人覬覦他的女人。
這男人就是這麼奇怪的生物,自己可以對感情不忠,但絕對不允許女人不忠。
他認為男人花心是瀟灑隨性,是天性。
當然,他也為自己的雙標理論找了個看似合理的解釋:女人容易吃虧,所以要潔身自好。
而趙桂蘭卻是不停的對著吳敏擠眉弄眼,說著悄悄話。那模樣,儼然一對關係密切的母女,哪像天天在她面前抱怨吳敏的樣子。
看到蘇婉來了,趙桂蘭翻了個白眼,將頭扭到一邊。
要不是那天蘇婉沒有給她臺階下,她至於和老胡一起搬到吳敏的出租房裡嗎?
她那個男朋友,天天看不慣耀祖這個看不過耀祖那個,甚至有一次竟然要打耀祖。
她的寶貝疙瘩,自己都捨不得兇一句,他竟然敢動手。
總而言之,自己受這麼多氣,都是因為蘇婉。
尤其當聽到吳亞澤回去說她想要離婚只想要那套房子,趙桂蘭更加來氣。
以前念在蘇婉一心為她兒子、為了這個家的份上,她還會顧及一下蘇婉的感受。如今,她全無顧忌。
蘇婉絲毫不在意,徑直從她的身邊走過。
吳亞澤上前,“小婉,你何必把事情做得這麼絕?”
蘇婉抬眼,“我給過你機會,當初你要是簽了那協議,這債權就是你的了,這案子也就沒了。”
吳敏疑惑,“什麼協議?”
她聽趙桂蘭說過蘇婉和吳亞澤上次來法院調解的事,但是卻不知道債權轉移的事。
所謂的債權轉移,就是蘇婉將自己對吳敏的債權轉移給了吳亞澤,即以後吳敏還錢只需要還給吳亞澤,而不用還給蘇婉。
吳亞澤沒有回答吳敏的話,只是盯著蘇婉,“你想要我回來,我人現在已經回來了,你還要怎麼樣?”
直到現在,他都不太相信蘇婉會真的這麼絕情。
蘇婉淡淡一笑,輕輕吐出兩個字。
“離婚。”
“你當真以為離了這個婚你就能拿回那五十萬了嗎?”
“難道不離婚就能拿回那五十萬了?”
“你看看你,你現在眼裡只有錢,我都快不認識你了。”
曾經的蘇婉,視金錢如糞土,從不會與他計較錢的事。
從他們剛畢業身無分文開始,蘇婉一直都在無條件地支持著他的事業。一直到後來成家,蘇婉都未曾讓他伸手向他要過一分錢。
她冷哼一聲,“既然你眼裡沒有錢,那麼你也可以替吳敏還了那五十萬。”
吳亞澤啞然,眼神開始迴避。
吳敏打斷她,“你別以為我不懂,在法律上,我有訴訟時效抗辯權。”
蘇婉猜到她應該是去諮詢過律師。
蘇婉也不急,挺直自己的脊背,挑眉。
“是嗎?我倒想看看你這個訴訟時效抗辯權能不能抗辯成功。”
吳敏自信滿滿,那天退出直播間之後她特地在網上查過,確實是有訴訟時效抗辯權這個東西。
庭審開始。
蘇婉陳述完訴請和事實理由以後,由吳敏進行答辯。
只見她自信滿滿地起身,“法官,這個案子我不應該還她錢。”
審判員:“你的理由是什麼?”
吳敏:“我是五年前借的錢,現在早就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了,我有訴訟時效抗辯權。”
審判員找出蘇婉立案時提交的借條,上下掃了一眼,確認了裡面的內容。擰著眉繼續問:“被告,自從借款以來,原告是否向你索要過還款?”
吳敏自信搖頭,“她從來都沒有要我還過。”
審判員:“原告,被告所說是否屬實?”
蘇婉:“屬實。”
吳敏自信地揚起頭。
果然和那天那個律師問的是一樣的問題。
還好這個慫包蘇婉太蠢了,毫無防備地承認了。
整個法庭調查階段,吳敏就一句:借款是事實,但是過了訴訟時效。
直到法庭辯論階段,蘇婉靠近話筒,“尊敬的審判員,被告所主張的訴訟時效抗辯權不成立。因為該借條中並未約定還款日期。”
吳敏不明白什麼意思,一臉疑惑地盯著蘇婉。
當年,她讓吳亞澤告訴蘇婉,借五十萬週轉,過一年就還給她。蘇婉當時沒有那麼多錢,她就慫恿她與吳亞澤辦理房產抵押,借五十萬出來。
為了防止牽扯吳亞澤,借款合同上只寫了蘇婉一個人的名字。
雖然房子被抵押,但是她知道蘇婉的性子,也知道蘇婉打算讓糖糖後面上小學需要這套房子,所以她絕對不可能會讓這套房子出問題。
當然,她為了防止蘇婉追著她要錢,留了一個心眼。打借條的時候特地沒有寫上還款日。
她想著,只要不寫還款日,那麼即便是蘇婉一年後真的跟她提還錢的事,她也可以耍賴,否認一年還款的事。
至於什麼時候還嗎?她從來就沒有打算過要還。
此時她不知道蘇婉提這個幹什麼?沒有約定還款日又怎麼樣?那不就是說自己並沒有答應什麼時候還嗎?
蘇婉繼續解釋,“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還款日起算。而沒有約定還款日的借款,視為無還款日。”
“也就是說,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從原告什麼時候催告被告還款的時間開始算。”
擔心吳敏沒有聽懂,她又給她再解釋一遍。
“換句話說,這五十萬的訴訟時效是從本次訴訟開始起算。所以本案並未過訴訟時效,被告的抗辯並不成立。”